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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虾经济遇冷食品安全再遭质疑

来源:城市信报   作者:   2010-09-17 1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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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时间,小小的小龙虾掀起了不小的风波。随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南京宣布有关专家的“初步意见”,持续数十天的南京小龙虾事件暂告一段落,但记者走访发现,济南近几年来蓬勃发展的小龙虾市场,如今已提前进入淡季,往日傍晚坐在路边大排档上吃小龙虾的火热场面已经很难寻。小龙虾到底还能吃吗?这成为困扰不少市民和商家的一个问题。

    从肌溶解症到哈夫病

    从7月起,南京陆续有人因食用小龙虾而致病。随着类似病例不断出现,南京市政府8月24日召开了专题新闻发布会,首次向公众介绍了关于疑似食用小龙虾致病的有关情况。时隔两天,卫生部派专家赴南京展开专门调查。9月7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南京已有22名食用小龙虾致“横纹肌溶解症”患者。9月7日下午,中国疾控中心、南京市相关部门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小龙虾事件目前的调查结果。专家组一致认为,本次南京地区的横纹肌溶解综合症患者属于哈夫(Haff)病,与食用小龙虾有关。

    而从官方首次公布小龙虾事件到9月7日“初步意见”出台,期间已经相隔了半个月。在这半个月里,围绕小龙虾事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一些受南京小龙虾事件波及的地方称,“我市小龙虾普遍采用生态养殖,小龙虾品质较好,无需用药物清洗,本地小龙虾食用安全。”也有某家餐馆声称“我们向来用高压喷枪清洗小龙虾,从来就未用过‘洗虾粉’洗虾,顾客可放心食用。”

    相比之下,官方的说法此刻也显得含糊。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称:“从养殖质量角度讲,小龙虾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华文表示,通过对采自南京市场的小龙虾及患者的血液和尿液样品进行900多种有关化学物质筛查及相关检测,并未发现存在已知可致横纹肌溶解的化学物质,也就是说,关于食用小龙虾与横纹肌溶解症之间的关系,目前“还没有找到确切的关联”。

    这意味着,小龙虾事件尽管没有最终“水落石出”——因为哈夫病的致病原因目前在全世界都还是一个未解之谜,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南京横纹肌溶解综合症患者与食用小龙虾有关,不吃肯定不会发病。

    哈夫病是小龙虾的错?

    据了解,哈夫病是1924年在德国的波罗的海地区首次被发现,80多年仍未找到确切具体病因。目前国际上报道的哈夫病多为患者食用水产品后,在24小时内出现不明原因的横纹肌溶解综合症。美国流行病学家通过对在美国的6个病例检测发现,蒸煮和烤等方式并不能消灭致病因素。

    “致病毒素很可能来自小龙虾个体本身带来的毒素。从调查结果来看,如果小龙虾个体本身带有毒素,这样的个体也是极少数的,可能是由于在某一水域食用某一种有毒物质引起的,但现在这些都还不能下定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吴永宁表示。

    据江苏省疾控中心理化检测所所长马永建介绍,致病物质可能属于是饲料类的,有可能是因为通过饲料的生物链,在小龙虾体内积蓄而引起人体的中毒。另据推断,这种致病物质可能是来自于污染水域,被小龙虾吸收后聚集在体内;此外还有可能是某种生物毒素。

    还有专家指出,此次南京消费者患哈夫病呈现的高散发特征,可能还与中国人的体质有关。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神经内科研究室主任袁云说,“这种症状可能跟咱们中国人常常带有这个致病基因有关系,平时没事,一旦拉肚子,或者剧烈活动,又或者受毒素的影响,就会引起发病。”

    又现食品多头监管弊病

    经过多年培育,小龙虾在江苏已成为一大产业。2009年,江苏小龙虾水产养殖面积超过100万亩,贡献19亿元产值,排名全国第一,有些地方的小龙虾养殖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然而这个产业在高速成长的同时,也一直潜伏着风险隐患。此次小龙虾事件中,食品安全的“多头管理问题”也依然挥之不去。

    据了解,小龙虾进入流通环节之前,农委首先要对小龙虾养殖户进行抽检,看养殖是否符合标准。但在这个环节,海洋与渔业部门也可执行监管之职。小龙虾进入流通环节后,在经销商的管理上,本来有关规定要求市场经营者对货物来源有登记(即溯源机制),以方便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追查。但事实上,无论是经营户或餐馆,都很难见到较为完整和标准化的货源记录。更复杂的是,南京小龙虾来源较为广泛,除来自苏中苏北地区外,大部分出自江西、湖南、湖北、安徽。苏州大学水产研究所所长凌去非教授认为,“小龙虾门”的问题极有可能发生在流通环节,“这个过程比较复杂,异地交易很多,比如有的贩子可能购买小龙虾的渠道比较多,几经转手,有的小龙虾可能来源就不明。”

    针对目前小龙虾养殖业缺乏较为统一规范的情况,农业部渔业局在9月3日开始着手制定关于小龙虾养殖的国度级规范,这将是小龙虾行业内首次出台的国家级规范。

    回顾小龙虾事件的整个过程,有关部门的应急处理也有待考榷。尽管有的地方政府已经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但总体的协调运作效果还没有充分显现。比如,在公众急需得到权威信息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出于发展地方经济考虑,只是一再声称本地小龙虾本身没有问题可以放心食用,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态度。有评论表示,尽管对事件的调研客观上需要一定时日,但即使一时拿不出明确的答案,也必须分时逐次向公众告知相关进展情况。半个月里仅仅只有几次回应,势必会被众说纷纭和猜疑所淹没。而最终“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答案,其效果也会因迟滞而大打折扣。再进一步,面对类似涉及公共卫生及其他突发事件,仅仅“应急”还不够,如何最大限度地防止并及时处理类似事件,需要我们思考和做的事情还很多。

    记者 李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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