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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游法》施行前夕 莫“谈旅色变”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3-09-23 14:10:00

关键词: 新旅游法;施行;性价比;合理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夏日的炎热逐渐褪去,丝丝凉意袭上心头。伴随着秋意渐浓,新《旅游法》也即将于101日迎来它的“首秀”。近日,不少游客担心国庆后旅游线路涨价纷纷赶在十一之前报团出行,导致今年中秋游异常火爆。针对这一问题,记者特地走访了青岛市旅游协会跟岛城部分旅行社了解情况,希望能给市民吃一颗“定心丸”。

价格虽涨 性价比变高

十一之后旅游线路涨价已是不争的事实,中国旅行社总社(青岛)的副总经理汤宇超坦言,目前旅行社挂出来的几条线路涨幅基本都在25%以上,部分出境游线路的涨幅甚至超过了50%。由于新旅游法中明令禁止“零负团费”、增加购物点、强迫购物等行为,旅行社不得不对旅游产品进行全线调整,涨价是市场调节的必然。

“价格虽然涨了,但性价比却变高了。”青岛市旅游协会副会长董天佑告诉记者,新法的施行将有效遏制部分旅行社借助游客购物来弥补“零负团”亏损的局面,旅游线路将朝着品质化方向演变。以前只能匆匆看几眼的景点,现在有充足的时间停下来欣赏游玩,深度游将取代“走马观花”式。钱虽然花的多了,但除却了繁琐的购物环节,游客看到了更多景点,何乐而不为?

合理选择 忌盲目从众

目前,有不少游客听闻“涨价风声”纷纷在国庆之前报团出游,导致了9月的旅游市场在淡季迎来了“小高峰”。针对这一现象,业内人士给出建议:合理选择出行线路,切记盲目从众。

旅行社方面表示,新法施行之后市民不要因为价格上涨规避一些性价比较高的线路,而选择一些小旅行社“看似实惠”的线路。这些低价线路通常徒有其表、华而不实,不能真正满足市民外出游玩的目的。

对于喜爱自由行的游客来说,要根据自己的个人爱好及出行目的,在充分咨询旅行社的前提下合理做出选择。同时,热爱购物游的市民可与旅行社商榷,在双方自愿的条件下签订购物合同,约定购物地点,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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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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