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药局发布11月行政处罚案件 城阳20家单位受罚

2017-12-09 13:4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茜

官网信息公开截图

  大众网城阳12月9日讯记者 张茜)12月8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公开2017年11月全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例信息,城阳区10家食品企业、9家药品企业受处罚,青岛市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因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接受相应处罚。

  在公布的信息中,城阳区包括青岛日出海鲜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水源缝制有限公司、青岛崂峰山泉水饮料厂、青岛同方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牟家村药店、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等20家企业单位因违法行为面临处罚,青岛市城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企业进行没收违法产品的处罚,处以27.5元到55000元不等的罚款。

  其中青岛水源缝制有限公司因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被处以55000元罚款。青岛市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因使用过期医疗器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列》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青岛市城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并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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