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打人抢车又撞上民房 城阳男子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

2019-11-06 15:45: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欧阳继潇

  

  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11月6日讯记者 欧阳继潇 通讯员 魏秀辉)近日,城阳男子温某酒后不但强行开走他人的车,而且还驾车撞上一栋民房,致使车、房受损,被城阳警方刑事拘留。

  11月4日下午16时许,棘洪滩派出所接到孙先生报警,自己在附近社区清理建筑垃圾时,被一醉酒男子莫名殴打,并抢走大货车。接到报警后,正在周边巡逻的民警几分钟到达案发现场,按照报案人指引,民警在海西社区找到已经撞在拆迁房一角上的大货车,庆幸的是社区正在拆迁、房子已无人居住,没有造成更大的后果。民警发现,事发现场的肇事者仍在驾驶室内一身酒气、半梦半醒。

  经了解报警的孙先生及围观的群众得知,海西社区正在拆迁,孙先生驾驶大卡车在此处清理建筑垃圾,当日下午15时许,正在排队等候的孙先生被一名走路都走不稳的男子呵斥下车,孙先生感到莫名其妙,没想到刚下车就被男子打了一拳,男子满身酒气,拉开车门坐上孙先生的车加油门就跑,根本不管孙先生和其他人员的阻止,因为车速很快,孙先生等人追了几个拐弯,就看见这辆车撞上了一户居民家西墙。经民警查看,卡车和民房西墙受损很严重,庆幸的是没有人员受伤。民警将醉酒男子带回派出所并进行强制醒酒,直到下半夜男子才清醒过来,经民警进一步了解知,男子姓温(45岁,即墨人),当日来城阳参加一朋友家的百岁宴,推杯换盏醉酒后发生了什么就记不清了......目前,温某因寻衅滋事已被城阳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少醉酒后实施犯罪行为的嫌疑人,一旦酒醒往往一片空白和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但有法可依,奉劝切不要因酒乱性、因酒壮胆,酒后滋事、酒后肇事同样在责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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