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钱鼓励改善地表水环境 地方最高可获600万补偿金

2019-07-22 13:56: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张茜

2018-2019年度城阳区实施生态补偿水体断面清单

  大众网·海报新闻城阳7月22日讯记者 张茜)日前,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试行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以保护水质为目的,按照“达标是义务、超标要赔付、改善获补偿”的原则,建立区级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根据断面控制级别,断面年度基准补偿资金最高可得600万元。

  《通知》指出,在青岛市级2018-2019年度生态补偿水体断面清单中,涉及城阳区的水体断面共8处,其中国控断面3处,市控断面5处。根据断面控制级别,确定单个考核断面年度基准补偿资金,其中,每个国控断面年度基准补偿资金为600万元,每个市控断面年度基准补偿资金为200万元。市级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按月计算和公示,每季度通报,年终汇总通报并一次性结算。

  《通知》提到,参照市级每月、每季、每年通报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结果,对重点水体断面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相应考核。水质得到改善的断面获得市级奖励补偿金的50%直接给责任街道办事处,其余50%由区级财政留存;若断面的水质超标,则需要向市级缴纳补偿金,由责任街道办事处缴纳补偿金50%,其余50%由区级财政负担。若年终一次性结算结果为城阳区获得生态补偿金,则相关补偿金(含区级、街道)应全部用于流域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方面。资金使用情况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规定,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工作的试行,进一步强化水环境目标管理,采用明确的奖惩制度要求各有关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河长制管理,加强水体断面及其支流、沿河排水口的巡查和日常管理,及时消除异常排水、超标排水等问题,落实水环境质量的管理职责,将有效改善城阳区地表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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