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天80起纠纷 消费者身边的“调解员”

2018-03-15 16:4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曹森

刘汝芳查看消费纠纷记录。

刘汝芳正在现场进行汽车消费调解。

刘汝芳指导市民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访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龙市场监管所科员刘汝芳

  大众网3月15日讯(记者 曹森)刘汝芳,现任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龙市场监管所科员。作为一名基层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的她,耐心地调解好各种消费纠纷;而作为一名处于哺乳期妈妈的她,想方设法调解好家庭和工作之间的关系。

  这名年轻的妈妈工作认真负责,尽管刚接手消费纠纷业务才20余天,但经她调解完成的纠纷已多达80余起。从业以来,刘汝芳先后获得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消保维权标兵、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尽管自己做的只是普普通通的事情,但每当看到消费者那满意的表情,总感觉自己做了一件大事,心里也跟着舒畅。”刘汝芳说。在刘汝芳心里,她深知关系老百姓利益的事从来没有小事。

  接手新业务 从头自学法律知识

  初次见到刘汝芳的时候,她正在大厅为市民办理登记注册业务,耐心地讲解,微笑地服务,每一个在她那办理业务的人都和和气气的。

  “到我们这里办理业务的,都是有业务需求的,而我们正好是他们的服务单位,为他们服务是我们的本职工作。”刘汝芳说:“事情都是相互影响的,你对他们耐心点,自然也就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

  在单位,刘汝芳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因此,单位领导将解决消费纠纷的工作交给了她。“刚开始,我担心自己做不好这个工作。我是学会计的,很多法律法规条文都不知道。”刘汝芳说:“后来,领导承诺遇到困难,大家都可以帮忙。”

  吃了一颗定心丸的刘汝芳,在今年春节之后接手了这项新业务,并开始利用空闲时间自学法律知识。“广告法”、“合同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文件被刘汝芳打印出来,在办公桌上堆了厚厚的一摞,上面用笔标注了各种重点、常用知识点。

  好学调解员 把自己培养成专家

  九龙街道辖区汽车消费企业较多,因汽车消费引起的各种纠纷也比较多。市民郑先生在一家车行购买了新车,提车后发现车身有划痕,开了不久保险丝烧坏,而且汽车中控也存有问题。

  接到投诉后,刘汝芳立即联系郑先生,并亲自到该车行了解情况。经过一番深入调查研究后,刘汝芳将双方叫到一起进行调解,并最终解出一个让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九龙街道辖区共有20余家汽车消费企业,平日里汽车消费纠纷占业务量的百分之六七十。”刘汝芳说:“很多消费者在购车时,不仔细阅读购车合同,因购车合同引发的订金、汽车保养等消费纠纷有很多。”

  汽车消费纠纷的业务量那么多,这可难住了刘汝芳。尽管自己会开车,却对车辆知识“一窍不通”,更别提各种汽车“疑难杂症”。为此,刘汝芳利用晚上时间自学车辆知识,现在俨然成为了汽车行业的半个专家。

  工作当乐趣 把自己当成消费者

  刘汝芳是一位年轻妈妈,平时也爱网购。因此,有时在处理消费纠纷的时候,她就将自己当成消费者,从自身出发去解决消费者的“困惑”。

  去年十月份,济南的刘先生去淄博出差,在当地一家商场里购买了一双皮鞋,而当刘先生回到济南后,发现皮鞋开胶,存有质量问题。于是,刘先生将投诉电话打到了皮鞋生产地胶州。

  “本来这起消费不是在胶州产生,我们可以不做处理,让刘先生去淄博的商场进行维权。”刘汝芳说:“但是,我在接到刘先生的投诉后,还是电话联系了他,并帮助刘先生联系了皮鞋生产厂家。”

  在刘汝芳的调解下,厂家给刘先生退换了皮鞋。她的认真负责,也获得刘先生的满意和称赞。

  耐下心来,多打几个电话,像拉家常一样,这便是刘汝芳处理消费纠纷的法宝。“消费者觉得我们公平,他们信赖我们,那我们更要认真处理他们的事情。”在刘汝芳心里,公平是她处理每一起消费纠纷的唯一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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